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粤交〔2021〕3号)有关规定,现将二类客运班线受理公示基本资料情况公示如下:
中山市吉顺通客运联营有限公司新增中山市至广州市道路旅客运输班线20个指标,中山市至东莞市道路旅客运输班线10个指标,中山市至深圳市龙岗道路旅客运输班线10个指标,共40个指标。
经审核,我局予以受理并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方式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公示期: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二)邮寄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三)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760-89817193
电子邮箱:zsjtvip@163.com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