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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2023年诚信评价考核初级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4-03-11 分享: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全市机动车一、二类维修企业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初级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5天(自发文之日起算)。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考核情况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件为准)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技术管理科)。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28192683,传真:28192675。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