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粤T41398等894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详见附件)。为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依照《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现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车辆进行公布。
超过有效期的《道路运输证》属失效证件,现责令相关业户立即对《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的道路运输车辆停止营运,请有关运输经营业户于2025年1月31日前到车辆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车辆年度审验手续,逾期将依法处理。
我局将定期对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公布,并由镇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未年审道路运输车辆清单(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