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15〕1378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中山市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细情况见附件)。公示期从2025年4月25日至5月13日。
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实名于2025年5月13日前将书面材料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邮编:528400),联系电话:0760—28192604。
特此通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