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已取得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的企业备案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请各用车单位及个人在租赁小微型客车出行前,优先选择已备案的租赁企业及车辆,以切实保障出行安全与服务品质,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中山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企业信息(截至2025年8月25日)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