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中交规字〔2020〕2号)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中山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对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规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继续加强危运行业管理,我局拟延长《中山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实施有效期,延长期限为2年。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请邮寄至中山市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邮政编码:528400
(二)电子邮件:zsjtysjfzk@126.com
附:中山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