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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延长《中山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有效期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5-09-09 分享:

  《中山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中交规字〔2020〕2号)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中山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对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规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继续加强危运行业管理,我局拟延长《中山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实施有效期,延长期限为2年。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请邮寄至中山市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邮政编码:528400

  (二)电子邮件:zsjtysjfzk@126.com

  附:中山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