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网约车机动车所有人、网约车平台公司:
近日,接公安交警部门推送信息,经核查确认,共有18辆网约车(具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存在机动车状态异常情形,其中部分车辆逾期未检验且已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部分车辆被查封、扣留后仍逾期未检验并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规定,此类车辆已不具备网约车营运安全条件,存在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符合网约车经营服务要求,无法继续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为规范网约车行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我局决定对上述18辆网约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予以注销。
请上述网约车机动车所有人务必高度重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报废相关手续,严禁此类车辆继续上路行驶或从事任何营运活动。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平台内运营车辆状态,坚决杜绝已注销运输证、达到报废标准及其他不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接入平台从事营运活动,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所列车辆所有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注销事宜有异议的,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联系地址:石岐街道悦来南路11号;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760-28191277),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我局将依法完成注销手续。
附件: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清单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