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直通港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经核查,粤ZCL99港等50台车辆已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180天(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广东省直通港澳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等规定,现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