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
(三)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小微型客车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辆技术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小微型客车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辆技术管理等行业投诉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五)参与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等行业的管理工作,参与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