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废止《中山市促进水运业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办法》,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hsh_gh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废止《中山市促进水运业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办法》的意见建议”字样,意见书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