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交通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效解决交通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的“边角地”、“夹心地”、“管线迁改用地”等问题,我局起草了《中山市交通项目公路用地红线外土地补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规定,就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21日,意见反馈方式:272082632@qq.com,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0760-28192662。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6日
中山市交通工程项目公路用地红线外土地补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docx